机构设置

 继教学院    2021-07-14 02:33:36    

一、继续教育学院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1、处理学院日常事务,组织、安排并协调学院重大活动,组织、安排学院会议。

2、根据学院领导意见处理上级机关及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3、检查、落实、督办学院做出的决议、决定。

4、起草、印制、报送学院工作报告、计划、总结、目标考核等公文。

5、负责文件收发、文书档案的整理工作。

6、协助学院领导做好学院网站的建设与管理。

7、负责后勤保障工作,遵守学院财务制度。

8、负责对外联络及接待工作。

9、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人学历教育部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成人学历教育的方针、政策。根据学校总体发展思路、办学能力、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学校各类成人学历教育的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

2、负责制定全校各种形式的成人学历教育(自学考试、成考、函授、远程教育等)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编制全校各种形式的成人学历教育的专业设置、专业建设、招生计划、论证、审报和呈批工作以及成教系列的教学管理(包括改革教学管理模式,组织编制和审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建立专业档案,实施教学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任课教师的聘任和管理等属于教学管理范畴的各项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全校各种形式的成人学历教育的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规程。

5、负责全校各种形式的成人学历教育新增专业的统一申报,做好全校各种形式的成人教育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

6、负责全院各种形式的成人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毕业生资格审定,学士学位授予等相关工作。

7、负责全校各种形式的成人教育学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了解学员学习生活情况,及时解决学习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8、负责对全院各种形式的成人教育质量进行监控、检查及评估,对教学过程进行督导。

9、负责校内外成教经费的核拨和内部津贴的分配工作。

10、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职业培训中心

1、负责制订培训中心的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培训工作的阶段性任务。

2、负责各培训项目的方案制定、宣传、实施和监管工作。

3、负责建立培训中心的培训管理体系,培训课程体系。培养我院自有培训教师,为他们提供培训资料,逐步让他们可以担任学院职业技能考试科目的培训任务。

4、负责职业技能培训点、考点的报批工作。

5、负责技能证书和资格证书的申报、发放、登记、存档工作。

6、负责委托培训的洽谈,签约和执行。

7、负责组织、安排、各专业职业技能考试、普通话考试等考试的报名、培训、考试工作;并拓展职业技能考试的种类,满足各专业学生考证需求。

8、负责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审批工作,并跟踪、完成各学期创业培训任务。

9、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班子

姓  名

职  务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

李子毅

院 长

0736-7355600

主持继续教育学院全面工作,兼管办公室与教材建设。

樊卫国

副院长

0736-7355600

主管成人学历教育各项工作。

李少明

副院长

0736-7355600

主管培训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