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召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合作办学协议审议专题工作会”
4月26日,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李子毅在42D小会议室主持召开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合作办学协议审议专题工作会”, 校长李旋旗、常务副校长李敏、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刘孟初、教学副校长王文龙、纪委委员刘治国、计财处处长任英姿、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樊卫国等领导参加会议。会议对今年我校 保留的1个校外教学点和拟新增的2个校外教学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 ,对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拟签订的3个校外教学点的合作办学协议进行了解读 。常务副校长李敏组织全体参会人员审议了3个校外教学点的合作办学协议。
会议认为:为充分利用我校优质办学资源,切实履行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职能,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等文件精神,会议认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可适当设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但设立校外教学点必须符合国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的有关规定,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签订的合作办学协议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制度。
会议决定:1、对协议中表述不恰当的条文予以修改;2、审议通过了学校与炎陵县职业技术学校校外教学点、湖南高新专修学院校外教学点、株洲市弘业成人教育专修学校校外教学点签订的合作办学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