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程
一、根据学院《技能鉴定计划表》,培训班技能鉴定计划及填报的《常德市职业鉴定申请表》,发出技能鉴定考核报名通知。
二、凡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二寸黑白照片二张、四门专业理论成绩、鉴定费用(有班主任统一进行);同时填报“常德市职业技能鉴定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职业鉴定所负责接待报名登记、检验证件、审查申报资格、收取鉴定费用、安排考场考位、编排考号、确定考核(试、评)时间,核发准考证并组织鉴定。
四、职业技能鉴定所于鉴定前十五天将鉴定人员名单及鉴定工种(专业)、等级、时间、地点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复核申报资格后,确定鉴定试题及考评小组成员。
五、提前一周下发考核试题工量具清单,会同有关人员做好技能鉴定的场地准备、设备准备、工作备料准备、安全检查等相关工作。
六、具体鉴定工作,在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监督指导下,由鉴定所负责实施;先进行专业技术知识考试,再进行操作技能考核;考试、考核均合格者,由鉴定所登记《常德市职业技能鉴定成绩登记表》并加盖公章,填报《常德市职业技能鉴定成绩汇总表》、《常德市职业技能鉴定审批表》,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
七、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按照合格人员名单打印,(职业资格证书)盖章等,报市行政审批中心,验印后发给个人或单位。
八、主专业职业技能鉴定考核不合格者经组织强化技能训练后提交技能鉴定补考申请,对其进行补考办证。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